使用条款
本条款适用于你对 www.szoriental.com 的使用。使用本站即表示你接受本条款。本条款不适用于任何销售行为——销售需要另行签订书面协议、报价单,并在适用时签订质量协议。
1. 适用范围
本条款适用于本网站的每一页面,以及嵌入其中的 AI 助手。若某一页面另有专门声明——如隐私政策或某份报价单——则该声明就其事项优先,并优于本条款。
2. 仅面向专业人士
本站面向制药企业、注册事务人员、合格贸易商与实验室,不面向消费者或患者。我们供应用于生产、制剂与分析用途的原料药、中间体与对照品。我们不向公众销售药品,本站内容不得用于自我用药或治疗任何病症的依据。
3. 信息,非要约
产品列表、质量标准、注册状态与照片均为信息提供,不构成可承诺的要约,也不确定价格。特别是:
- 本站从不公布价格。每个价格均根据数量、规格、包装与目的地单独报价。
- 产品所示注册状态(例如 US-DMF、EDMF/ASMF、CEP 或书面确认函)说明存在哪些文件;它不构成对某一市场准入路径必然为你的产品成功的承诺。
- 生产工艺、内部方法与客户身份不在本站披露,AI 助手也被配置为拒绝此类问题。
4. CAS 号即产品身份
同一分子以多种名称销售——INN、药典专论名、商品名,以及具有不同 CAS 号的不同盐型。为避免按名称看似相符却供错物质,本站每个产品均以其 CAS 号标识,且 CAS 号优先于名称。如果你的标准所引 CAS 号与我方不同,请在下单前告知我们,而不要假定名称相符即可。助手会对其输出的每个 CAS 号做校验位验证,不会返回未通过的号码;你提供的号码则视为你请求的权威依据。
对照品与杂质同样与其所属母体物质绑定,因此绝不会脱离其所表征的分子单独提供某一对照品。
5. 文件
质检单(CoA)、安全数据表(SDS)、质量标准、DMF 与 EDMF/ASMF 文件、CEP、书面确认函与稳定性数据均可应请求提供;对于 CoA 与 SDS 之外的任何文件,须在保密协议下提供。封闭部分文件仅按你方与我方商定的程序,向你指定的监管机构提交。本站任何内容均不构成任何文件的交付。
6. 出口管制与贸易合规
你有责任在下单前确认在你所在国进口与使用我方产品是合法的。特别是:
- 你就相关物质、数量与用途,持有你所在司法辖区要求的每一项进口许可、授权、配额或许可证。
- 该产品不会被违反任何适用的出口管制、制裁或最终用途限制而再出口、转移或使用。
- 你将提供我方所要求的最终用途说明、客户声明或承诺函;你也理解,在该等文件未提供或无法核实时,我方可以拒绝或取消订单。
- 你并非位于受全面制裁的司法辖区,也并非为该等辖区内的当事方行事,且你不是被制裁或被拒绝交易的当事方。
出于监管原因,本站在线服务在某些司法辖区不可用;如果你看到的是地区提示而非产品目录,原因即在于此,仍可通过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进行询盘。
7. 管制前体
我方产品范围内的某些物质属于管制药物前体,交易双方均负有许可义务。我方目录中包括:
| 物质 | 中国分类 | 欧盟分类 |
|---|---|---|
硫酸伪麻黄碱 CAS 7460-12-0 |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(药品类) | 欧盟第 273/2004 号条例附件一第 1 类(含其盐类);对外贸易适用第 111/2005 号条例 |
消旋盐酸甲基麻黄碱 CAS 18760-80-0 |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(药品类) | 受中国出口管制;欧盟侧分类须按目的国与盐型个案确认 |
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445 号)第一类 | 欧盟第 273/2004 号条例(欧盟内部)与第 111/2005 号条例(对外贸易)
对于此类物质,我方可能在发运前要求你提供许可或注册的证明、按规定格式签署的客户声明,以及最终用途信息,并保存法规要求的记录。若欧盟经营者采购第 1 类前体,则仅允许向许可证持有人供货。
8. 知识产权
本站的文字、照片、图示、版面与 AI 助手配置归我方所有或经许可使用。你可以为自身内部评估、以及为准备注册申报而下载和打印页面。你不得重新发布本站内容、转售、将其作为自己的内容呈现、抓取以构建竞争目录,或删除其来源标识。产品与公司名为描述性使用;第三方商标仍归其所有人。本站所用字体为 Inter,依 SIL 开源字体许可证 1.1 授权使用,我们随字体文件一并分发该许可证副本。
9. 网站内容不保证
我们尽力确保发布内容在撰写时准确,但质量标准、药典专论、注册状态与供货情况会变化。对某一具体供货具有权威性的表述,是随批次签发的质量标准与 CoA,以及你我之间的书面协议。网站内容按现状提供,不就完整性、对特定用途的适用性或可持续可用性作保证。我们可以在不通知的情况下更改或撤下任何页面。
10. 责任
对于因你使用本网站而产生的损害,我方责任仅限于故意与重大过失,但具有强制性的法定责任除外(例如产品责任法下的责任,或对生命、身体与健康的损害)。该限制不影响你我之间供货合同、质量协议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的责任,该等协议规范交易本身。
11. 适用法律与管辖
本条款及因你使用本站而产生的任何争议,按下列约定适用相应法律。你所在居住国具有强制性的消费者保护规定不因该选择而被排除,但作为企业对企业(B2B)的供应商,我们不通过本站与消费者订约。
- 适用法律与管辖地
-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;争议由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
12. 可分割性
如果本条款的任何规定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,其余部分继续有效,该无效规定将被最接近双方原意的规定取代。本条款存在任何漏洞时亦同。
13. 变更
当网站、法律或我方文件实践发生变化时,我们可能更新本条款。现行版本为在本站公布的版本,其日期见本页页首。变更后继续使用即表示你接受更新后的条款。
